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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冀商商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
时间:2026/9/14 17:50:21 浏览:34次

河北省冀商商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

2026年9月11日经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)

河北省冀商商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在石家庄召开。本次会议应到常务理事56人,实到48人,符合《河北省冀商商会章程》关于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/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”的规定,会议有效。监事会主席高昆仑、监事董思玚列席会议。

会议依照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85号,2026年8月1日施行)、《河北省冀商商会章程》及新修订的《河北省冀商商会分支(代表)机构管理办法》,对四项议案逐项宣读、逐项无记名投票表决。各项议案同意票数均超过到会常务理事的2/3,全部表决通过。决议如下:

一、审议通过修订《河北省冀商商会分支(代表)机构管理办法》

同意废止原办法,施行2026年修订稿。授权秘书处按新办法统一管理现有分支(代表)机构,并向会员通报。

二、审议通过规范调整部分分支(代表)机构

(一)统一规范负责人称谓:分支机构负责人称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,代表机构负责人称主任、副主任。原“会长/副会长/秘书长”等称谓统一更正为上述规范称谓,不视为人事变动,不重走选举程序,仅作备案更正。

(二)同意以下分支(代表)机构负责人及委员人选: 

机构

职务

姓名

文体旅专业委员会

主任委员

陈叶

 

副主任委员

李猛飞、李红

 

委员

师国华、张丽莎

保定代表处

主任

甄雷肖

 

副主任

杨钰峰、王丹

青年工作委员会

副主任委员

张丽莎、李路遥

(三)原公益事业委员会、国际经贸合作委员会调整为秘书处下设职能部门,分别更名为公益事业部、国际经贸合作部。

(四)同意撤销第二届理事会设立的保定徐水区、保定曲阳县、秦皇岛海港区、石家庄正定县、邢台隆尧县、邢台南宫县、保定唐县、衡水深州市等八个区县代表机构。

三、审议通过设立河北省冀商商会数智服务中心(办事机构)

同意设立数智服务中心,为秘书处下设办事机构。同意主任师国华,副主任张文杰、张毅、张凯强、董科。

四、审议通过设立河北省冀商商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(办事机构)

同意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,为秘书处下设办事机构。同意主任刘伟娜,副主任谷俊杰。

五、会议要求

(一)秘书处须在决议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,将分支(代表)机构调整事项向社会公告,并向省工商联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报告备案;

(二)将数智服务中心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纳入办事机构名录统一管理;

(三)对分支(代表)机构及办事机构实行年度服务考核,对本次会议收集的企业需求建立台账、逐条跟踪反馈,下次理事会专题听取落实情况。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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